上市公司创新并购
上市公司创新并购

当前很多上市公司面临主营业务规模较小,盈利能力不高的问题,作为上市公司,面临着来自资本市场上众多利益相关方对公司业绩要求的压力,在展开对外并购时,公司管理层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就是并购风险:“并过来的项目或团队能否很好的整合到公司平台上贡现利润如果被并购公司不能与上市公司形成协同效应怎么办被并购公司管理层丧失积极性怎么办公司的市值规模和资金实力能否支撑公司持续的展开并购式成长”等等都是企业在展开并购前需考虑的问题,但其实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并购主体的选择与结构设计得以解决,而不同的主体选择与结构设计又会拉动后续不同资本经营行动的跟进,从而提高公司并购的成功率。


根据对上市公司并购模式的研究结果,以及在为客户提供并购服务时对并购主体选择进行的研究探讨,总结出上市公司在开展投资并购时,在并购主体的选择上至少有4种可能方案:


01:以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展开投资并购;


02:由大股东成立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配套资产注入行动;


03:由大股东出资成立产业并购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


04:由上市公司出资成立产业并购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未来配套资产注入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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