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一下,公安如果抓错人,应该赔多少钱?
逮捕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对于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错抓、错关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立即予以释放,同时,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被错抓、错关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办案机关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若干司法解释的规定,被错抓、错关的犯罪嫌疑人每天可以获得的赔偿额度是315.94元。但是,自今年5月18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346.75元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改变原赔偿决定,按照新作出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
相信每个被无故冤枉的人都不能冷静的对待。但是错误已经酿成,警察也是人,也有犯错的时候,也是需要被谅解的。如果被错抓、错关的事情真的发生,首先要保持冷静,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不要采取不理性的方式抗衡,否则可能触犯妨害公务罪。这也警醒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一定要谨慎,做好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守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