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通知工会,要赔偿!
时间:2020-09-07点击率:6657地点:

【网友提问】我因为旷工被单位开除,但是我们公司有工会,在法律上如果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有没有什么作用?法律有没有什么说法?


【律师解答】

   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引发劳动争议纠纷。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获得赔偿这点很多人都了解,但是大家容易忽视的一点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仅要求解除合同的事由符合法律规定,而且解除合同的程序也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该条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与此同时,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十二条的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在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之前如果没有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事先通知工会的,构成违法,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律师提醒】

这里也提醒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将解除理由事先通知工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也应当将解除事由事先通知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其他工会组织,并保留好通知的证据。否则,即便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实质要件,也可能因此被认定为程序违法。如果未事先通知工会的,也可以在向法院起诉前进行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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