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系安全带交警被调离执法岗位
时间:2020-08-31点击率:6415地点:

【网友提问】开车不系安全带交警被调离执法岗位

    “河北邯郸交警开车不系安全带并打电话,遭摩托骑手训斥”的视频引起热议。8月5日,警方发布通报:邯郸市交巡警支队依法对赵某某的三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并对其本人诫勉谈话,调离执法岗位。


【律师解答】

无论是谁,无论在履行什么职务,不能违法依然是底线。


行政机关在没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时,就是普通一般主体,与其他个人以及单位没有区别。比如民政局若因办公需要,要建一座楼,其依然应当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证等证件,若其未取得即施工建设的,其虽然是为了办公需要建设的楼房,但其并不是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此时就是一般主体,规划局有权、也应当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在本案中,赵某某只是受单位委派,前往鉴定中心收取事故鉴定结果,在驾驶过程中不系安全带、拨打接听电话、驾驶刹车灯不亮的车辆的,当然应当被处罚。


【律师提醒】

公务人员“有特权”似乎已经成为人们的常识,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公务人员只有在依法履行职权时才依法享有相应的“特权”,并且这种“特权”只是为了保障公务人员更好地履行职务。要想杜绝这种公务人员“有特权”的现象,还需要大家一起努力。


北京也迪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710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