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你不履行义务?我也不履行义务!
我在别人那订了一批货,当时约定三天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现在都过了一个星期了,对方没有交货但是又向我要钱,我能不给吗?
【律师解答】
对方不履行交货义务之前,您都有权拒绝履行您的付款义务。
您与对方只是约定“三天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并没有约定是先交钱还是先交货,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对方没有交货就让您交钱还是没有按照约定交货就让您交钱,您都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货款。
并且,在您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时,即使您并没有主动主张该权利,您也不会因逾期未履行该支付货款义务而构成违约。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律师提醒】
若此时合同陷入僵局,对方想依照《合同法》第94条第三款,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该合同的,必须先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解除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