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法定代表人法律风险
时间:2020-07-21点击率:6556地点:

【网友提问】

我一个朋友,让我当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用参与公司实际经营,他和我承诺没有任何法律风险,靠谱吗?


【律师解答】

无论给您任何承诺,这种忙可帮不得!不要碍于情面盲目接受这样的请求。稍有不慎,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第一、可能面临民事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经营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法定代表人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如果实际控制人操作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等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或将面临刑事法律风险

虽然挂名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但是如果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利用企业实施违法活动,比如骗取贷款、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行金融诈骗的,挂名法定代表人明知利用公司实施犯罪行为却不加以制止的,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例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飞机,办理贷款等等。


【律师提醒】

很多人在发生类似争议时,会拿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事先签订的“免责申明”中关于挂名法定代表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的约定进行抗辩,但是这种抗辩对外系无效的。因为这种协议仅仅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也就是公司内部发生法律效力,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系强制性规定,故该免责申明不能对抗该法律规定,也就是对外不发生任何效力。综上所述,再次提醒大家,挂名法定代表人当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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