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三个条件,开发商构成虚假宣传!
时间:2020-07-09点击率:6603地点:

【网友提问】

如果遇到开发商虚假宣传,能不能主张赔偿呢?


【律师解答】

很多业主在购房时,开发商为了提高成交率,通常都会进行虚假宣传。日常生活中,由于开发商的宣传广告是要约邀请,因此很难对开发商具有拘束力。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的虚假宣传符合一定条件的,构成虚假宣传,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三条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开发商因其虚假宣传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满足以下三个要件:


第一:出卖人作出的宣传是非常具体和明确的。如果开发商仅仅宣传建成楼盘有会所,有游泳池,这是不明确的宣传,因为这些设施在哪里,多大面积,是否提供给业主用是模糊的。


第二:宣传的内容必须是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和相关设施。


第三:这个宣传对购房人签署买卖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


【律师提醒】

业主在购置房屋时,应当着重关注小区平面图以及小区的经济技术指标表,留意开发商宣传的事项是否在上述文件中有所体现,以此避免因虚假宣传而作出不理智的消费决定。开发商的宣传行为确系虚假宣传的,可以积极搜集相关证据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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