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房子还没过户,卖房者突然“走了”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虽然并不常见,但确实有网友遇到了买房后,出卖方突然离世,自己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情况。
在卖方离世后,若卖方留有遗嘱,该房产会按照遗嘱发生继承,若没有留有遗嘱该房产会发生法定继承。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清偿被继承人所负债务,因此,买方可以请求出卖人的继承人履行义务为其办理过户登记移转房屋所有权,继承人应当对原出卖人的合同义务继续履行,为买家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律师提醒】
对于这件事的处理,还有另一种观点。该观点认为,如果继承人不属于出卖方之一,并且不愿意继续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因为合同债权并不优先于法定继承所取得的所有权,不能强制继承人办理过户登记移转所有权,只能基于合同请求继承人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