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是一名全职太太,离婚时,我能和对方要额外补偿吗?
【律师解答】
《民法典》时代,全职太太的这一诉求能够得到支持!全职太太维权有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之规定:【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虽然《婚姻法》第四十条也有类似规定,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离婚时要想获得经济补偿离婚双方必须事先作出财产约定,也就是双方明确约定分别财产制,也就是AA制。如果没有上述约定的,另一方即使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义务,也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但是根据上述《民法典》的规定,显而易见,扩大了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范围。根据该规定,不再区分夫妻双方采用的是分别财产制还是共同财产制,为家庭负担较多一方的义务,均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这让全职太太维权成为可能!
【律师提醒】
夫妻一方只有在离婚时才能要求对方进行经济补偿,离婚后无权提出;提出一方应当举证证明为家庭贡献较多,为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