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劳动者仍在岗有风险!
时间:2020-06-24点击率:6570地点:

【网友提问】

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没有和我提续签劳动合同的事情,但是我仍然按时上班,现在因为矛盾我提出离职,请问我能得到什么?


【律师解答】

在用工合同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很多公司尤其是没有法律意识的小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仍然安排劳动者继续工作。他们认为,劳动者在岗工作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原来的合同期限继续延续,因此不和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会有任何法律风险。但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原有的劳动关系已经随着劳动合同的终止而消灭。单位继续用工应当与劳动者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律师提醒】

司法实践中,相关裁判规定表明,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自动续期的,双方可以不另行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没有类似约定的,公司应当定期查阅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存在届满情形,及时安排续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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