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卖方突然反悔不卖了,怎么办呢?
【律师解答】
《买卖合同》签订后,基于房价上涨等不确定因素,卖方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后,不遵守契约精神,反悔现象频频发生。此时,卖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对于买方而言,建议提起民事诉讼解决该纷争:
买方可提出强制要求卖方过户的诉讼请求。这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买受人具有购房资质;买受人具有全额给付房屋价款的能力;买受人能够提供出卖人已经明确表示不出卖房屋或者逾期履行的证据;诉争房屋没有被查封、抵押,不存在妨碍过户的其他情形。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如果卖方已经将该房屋卖给了第三人,且已经过户给第三人的,由于诉争房屋丧失了再次过户的可能,买受人也就无权要求继续过户。
此时,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定金条款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未约定定金条款的,按照违约责任条款,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可以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可以主张卖方违约期间耽误买方购买其他房子,其他房子增值的损失等等。
【律师提醒】
在交易过程中,买方违约也较为常见。当买方违约时,卖方有权不退还定金。但是,卖方切记与买方签署解约协议,以防再次出售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