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
时间:2020-06-18点击率:6433地点:

【网友提问】

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

常某与许某为网友。后许某通过向常某购买网络暗刷服务提高点击量的方式,15天刷出2700万点击量,而许某未按照合同向常某支付服务费,故被诉至法院。


【律师解答】

虚假的流量会误导消费者、网民的决策和选择,刷服务、刷点击、刷好评是造假和欺诈行为,违反商业道德,也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收缴双方的非法获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律师提醒】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电子商务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否则可能会被处以罚款甚至是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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