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大女婴被楼上掉落的洗发水砸中导致头骨骨折,还在危险期
时间:2020-06-09点击率:6378地点:

【网友提问】

  6月大女婴被楼上掉落的洗发水砸中导致头骨骨折,还在危险期

5月11日,广东深圳一女子抱着6个月大女婴正常行走,突然上方掉下两大瓶洗发水,砸中女婴。紧急送医后,女婴被诊断为双顶骨、枕骨骨折,多处出血。


【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

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因此本案中,行为人很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故意伤害罪等。


【律师提醒】

最新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这种情况的民事责任进行了规定。

《民法典》规定,发生此类情形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首当其冲应当站出来的,当然应当是公安机关。

《民法典》还规定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承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发生高空坠物事件后,被侵权人首先可以请求有关机关比如公安机关调查。如果物业没有采取必要的安保措施的,物业公司应当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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