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定过户时间怎么办
时间:2020-06-09点击率:6539地点:

【网友提问】

我们通过某房产中介交付300万元购置一套房屋,但是购买了1年了,还无法过户。现在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在购买房屋时,房产中介通常会将购房款总价以及中介费用约定的特别清晰,而将很多房产交易过程中的时间节点用斜杠划掉。对于法律意识淡薄的交易人而言,往往会忽略掉很多对自身权益有重大影响的条款,但是发生争议时,却难免产生矛盾。

通常情况下,房产中介与购房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为格式合同。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对格式条款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以非格式条款为准。

非格式条款即为中介与购房者在订立合同时通过手写或者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条款。因此,如果双方未约定过户时间的,双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约定;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按照交易习惯确定过户时间。按照交易习惯仍然无法确定过户时间的,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购房人可以随时要求出卖人过户,但应当留给出卖人一定的准备时间。


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律师提醒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不能局限于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价款以及支付时间的约定,还应当着重关注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关于房屋交付以及过户时间节点的约定。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购房者有权通知出卖人在合理时间内配合过户。如果出卖人在合理时间内仍然拒绝过户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也迪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710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