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们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已经支付了52万元,也办完了过户登记,合同中约定尾款3万元待交房时付清。但是,办完过户登记后就找不到对方了,对方手机关机。现在房子里还有卖方的父母,不搬离房屋,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房产纠纷中,已经支付了购房款后出卖人“消失”的情况并不少见。像上述情况,如果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且3万元尾款也无法付清的情况下,建议搜集相关证据诉至法院。因为本案较为特殊,目前卖方的父母仍居住在购置的房屋内,因此,应当通过两个诉讼解决。
第一:购房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排除妨害之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由于购房人已经和出卖人办理了过户登记,因此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归购房人所有,当自己享有所有权的物权受到现实或者可能的妨害时,其可以请求排除妨害!要求卖方的父母腾退房屋。
第二:购房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之诉。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买方尚有3万元尾款由于与出卖人无法取得联系无法付清。因此,买方可以在起诉时将剩余的3万元汇至法院的账户以此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支付购房款的义务。
【律师提醒】
类似案件中,法庭关注的焦点在于:案涉房屋的权属;定金数额,何时支付的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过户时间、尾款支付时间;双方谁违约等问题。在原告起诉时,建议将房产中介列为诉讼第三人,提交原告的身份信息,《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已经交付购房款的收条,房产中介的工商登记等信息。
另,提醒广大购房者,若《房屋买卖合同》中牵涉到空调、沙发、家具等,双方一定要拍照,并将经过双方确认的照片附到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