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能不能没收学生手机?
时间:2020-05-12点击率:6492地点:

【网友提问】

在上课的时候,因为我玩手机,老师没收了我的手机,老师的行为合理吗?


【律师提醒】

手机,是学生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学生对其享有物权的手机有绝对的权利!除了学生本人以外的第三人不能妨碍其行使物权!

在上课过程中,如果老师因为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没收手机,则老师的行为可被定性为代为保管。在下课或者放学后,老师应当及时把手机归还给学生;如果老师把手机据为己有的,该行为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侵占罪,可能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可能更高!除此之外,老师在保管学生手机的时候,如果因为自身过错导致手机毁损、灭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律师提醒】

     师生矛盾近些年比较突出,学生维权意识的觉醒有时候也会给老师的管理造成难题。在发生纠纷时,双方应该互相理解,在法律的框架内,把可能激化的矛盾钝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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