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赌怡情,大赌违法
时间:2020-05-12点击率:6426地点:

【网友提问】

赌博什么标准属于小赌怡情,什么标准属于违法行为哪?


【律师解答】

治安管理处罚法未对“赌资数额较大”的具体数额作出统一规定,但山东省规定“赌资数额较大”是指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600元以上;北京市规定个人赌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处500元以下罚款。个人赌资为500元至1500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大家可以作为参考。具体数额标准要看本地的相关规定。

此外公安部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九条: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律师提醒】

赌博行为所欠赌债为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但因赌博向第三人所借赌资,若出借方不知借款用于赌博,成立债权债务关系,若出借方明知用于赌博而出借的,不成立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的损失可以自行向债务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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