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夏季高考将于6月7日—10日举行,为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高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或替考,山东省教育厅已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高考期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5月25日在通知中表示,原则上高考期间高校学生不得请假离开学校,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除常规审批程序外,坚持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学生请假情况需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备案。
高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虽然绝大多数网友对该报道的观点都是“大学生怎么可能答的出高考题”“上了大学后,知识最巅峰也就是高三的时候”“完全没必要”,但高考替考始终是无法忽视的问题。
2015年11月0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明确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说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等均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而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替考的行为,即属于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应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虽然管制或者拘役的刑罚看起来不重,但该行为属于故意犯罪,一旦构成“代替考试罪”就将留有“案底”,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案底消除制度,刑事犯罪记录是终生不可消除的,这不仅会让自己错失通过高考改变命运的机会,也势必会使得自己的选择越来越少,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