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了解什么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彩礼”!】
时间:2022-10-06点击率:715地点:

【也迪律师解答】

要确定彩礼的范围,必须结合给付彩礼的实际过程,即订立婚约之时和从订立婚约到登记结婚之前,在此期间的多种多样的财产给付关系中,存在三种财产:第一种是婚前给付对方价值较大的财物,如:现金、首饰、不动产等,这种给付具有明显订立婚约的意思,应认定为彩礼。第二种是为了培养感情而送给对方价值较小的财物以及支付生活费用,如:衣物、小首饰、个人生活用品、日常费用给付等,此种不宜认定为彩礼,应属于一般赠与。第三种是一方为缔结婚约而与对方共同的花费,如:酒肉礼、亲戚打发、婚宴酒席开销、购置嫁妆和结婚生活共同所用财产等,此种花费也不宜认定为彩礼。在返还彩礼案件中,对于彩礼数额和彩礼使用的认定,出于礼俗,很多礼金和花费不可能留有痕迹,很难准确认定数额,只能综合风俗、媒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因素进行考量,故当事人对各自主张应当依法承担举证责任,对举证不力的主张应当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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