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因赌博成瘾,向张某多次借款并出具借条,在张某明知刘某将借款用于赌博时,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偿还借款本金会被法院支持吗?
【也迪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出借人事先知道他人借款用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借款人应当返还借款本金。本案中,张某的出借行为与刘某赌博违法行为的发生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出借人张某对于赌博行为的发生无明显责任,故对其请求返还本金的诉讼请求一般会被法院予以支持。但是若张某系在赌场现场向刘某出借赌资,一般可认定为对赌博行为的参与,借款人对此不法行为负有责任的,因此其返还请求不会被人民法院所支持,这是法律对于不法原因给付行为实施者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