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08年起便在某公司从事机器修理工作,三个月前我被砸伤了手,公司不愿承担责任并否认与我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请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我与公司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会被认定吗?
【也迪律师解答】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它劳动者的证言证明等。根据上述规定,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劳动者可在平时工作中,注意收集、留存相关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服务证、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保障在发生劳动争议时,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发生劳动争议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也可作为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