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迪律师解答】
辽宁大连有一家“12元管饱水饺店”,网曝一男子在该水饺店吃100多个饺子但只吃馅不吃皮,被发现后老板娘说要报警,男子多付一份钱后离去。
成由勤俭破由奢,勤俭节约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而《反食品浪费法》实施至今也已有8个月之久,浪费食物已经不是单纯的道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
作为该水饺店的店家,应当根据用餐人数合理布置餐台,配备不同规格的餐饮用具,引导消费者少量、多次取餐,还应当向消费者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并可以采取事先约定的方式,对造成浪费的消费者收取相应费用。
如果店家未设置“光盘行动”标识,未提示适量点餐、取餐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而对于个人来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反食品浪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食品浪费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食品浪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