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迪律师解答】
据新闻报道:鞠某与妻子高某因生活债务问题,商议好共同自杀,在一高压电线铁塔下空地上,鞠某某帮妻子上吊自杀后感到害怕,放弃自杀念头离开现场。
如果新闻报道的事实情况查证属实,鞠某被判故意杀人罪在法理上并不存在争议。
高某意图自杀实际上是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只是因为自己的生命不是自己有义务保护的法益,所以,高某对于自己自杀的行为不承担责任,高某不构成犯罪。
但对于别人,尤其是作为丈夫的鞠某来说,高某的生命是其不能侵害的法益,如果其违法行为侵害高某生命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鞠某明知高某要自杀,依然帮助高某实施自杀行为的,其明知自己行为会帮助高某剥夺高某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