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怎么起诉原公司的债务人?】
时间:2021-08-30点击率:852地点:


某图像公司在注销后发现尚有两笔建设工程债权未收回,听说注销后的公司就已经终止了,请问还能再起诉债务人吗?谁作为原告呢?

【也迪律师解答】

第一、公司因股东大会决议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而解散的,应当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开始清算。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剩余的财产才能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可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其承担公司债务那么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在图像公司注销后,发现尚存有遗留债权的,法律自然也会允许注销公司的原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以自己的名义提出诉讼,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收回的债权,归公司股东所有。


北京也迪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710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