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已经向别人借了不少钱,但是已经过去七八年了,现在对方起诉要求法院确认这些债务是夫妻共同财产,我提出诉讼时效已经过期,法院并没有理会。
【也迪律师解答】
第一、你提及的上述诉讼在法律上讲属于确认之诉。所谓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在您的案件中,对方的诉讼请求可能为“请求法院确认您借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类诉讼请求中并没有给付内容,不属于给付之诉(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义务的诉)。我国的诉讼时效制度仅适用于请求权,本案系确认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也就是说,是否能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取决于债权人提供的证据是否能够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