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在招聘时要求技术人员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公司与赵某签订了《劳动合同》,赵某向公司提交了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年后公司得知赵某的实际学历是中专,认为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并要求赵某离职。
【也迪律师解答】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可知,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那么,如实说明包括哪些信息呢?信息仅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履行劳动合同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提供婚姻状况、生育情况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第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公司招聘的技术人员明确要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这其实也与工作完成的效果、薪资待遇有密切的联系。本案中,赵某在应聘时故意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致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