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名义申请的经适房,离婚如何分割?
时间:2021-07-12点击率:989地点:

我们家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时候,申请人是我妈妈、我父亲,还有我三个人的名义,现在这套房子登记在我名下,我和我老婆离婚的时候,会怎么分割呢?
【也迪律师解答】对于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可能不仅仅只有夫妻双方,还包括一方父母以及其子女。此时,共同申请人一般会主张,因其贡献了购房名额,房屋不应仅仅归属于夫妻双方,亦有共同申请人的份额。法院在处理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经济适用房的房屋分割时,不会单凭房屋权属证明的登记人作为认定房屋归属的唯一标准,还会审核是否有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是否有出资。如果申请人没有出资,也不会仅凭其名字在房屋产权证书上直接认定为归未出资一方所有。但是,取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付给贡献名额一方适当补偿。因此,涉及到以家庭名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分割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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