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驾驶汽车行驶过程中操作失误,将在人行道上的王某撞到后轧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女友现已怀孕,但是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能要求陈某赔偿抚养费吗?
第一、王某未与女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故女友腹中的胎儿生下后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那么,若王某女友是在怀孕期间起诉的,法院将会对胎儿抚养费的部分中止审理。待胎儿娩出后是活体的,法院将继续审理,王某女友要求陈某赔偿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是会被法院支持的。
第二、根据《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可知,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因此,胎儿并没有抚养费请求权,其抚养费请求权应当待其出生后,由婴儿享有并行使。由于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该损害赔偿请求权或抚养费请求权应由监护人代为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