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迪律师解答】彩礼属于一种地方上的婚嫁风俗,各地风俗均不同,更不属于法律名词。
通常人们所说的彩礼,在法律上属于男方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附条件的婚前赠与行为。很多彩礼的给付并不是男方主动、自愿给付,而是迫于风俗压力以及女方压力被迫给付。
按照一般风俗来说,通常如果女方家里还有其他子女,这笔钱一般是给女方家庭的,即赠与的对象是女方家庭,返还的对象也是女方家庭。如果女方系独生子女,这笔钱在赠与给女方家庭后,往往还会由女方家庭添加一部分,用作女方的嫁妆。
女方的嫁妆通常也属于婚前的赠与,在女方家庭没有明确表示该嫁妆赠与的对象是男女双方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习俗嫁妆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