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权出资,需要注意什么?
时间:2021-05-19点击率:927地点:


【网友提问】

李某是某影音公司的股东,占股百分之25。朋友刘某打算设立新公司,李某能否以现持有的影音公司股权来出资吗?

【也迪律师解答】

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也就是说,李某以股权出资的,且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履行了相应的出资义务。

第二、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1)已被设立质权;(2)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也迪律师提示】

出资人以股权出资但是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在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股权进行评估后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此时出资人将被认定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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