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有人欠我钱,现在到了执行阶段,我发现他还没有成年的孩子名下有很多财产,如果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能不能执行他孩子名下的财产?
【律师解答】
实务中认为,对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大额存款,如果无证据证明该存款的来源,那么即使登记于未成年人名下,也应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处理。原因在于:
1、通常情况下,未成年人没有独立经济来源,其日常生活依赖于父母供养,而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恶意转移其名下财产意图妨碍执行的情形较为普遍。因此,如果未成年人名下存在大额存款的,即便进入到执行阶段,具有权利外观,法院通常也可能会将该笔款项纳入可供执行财产的范畴中。
2、因未成年人属于家庭关系的一员,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其名下的财产是通过奖励、继承、报酬等方式取得以外,其名下的财产应当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提醒】
如果债务人主张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不相符的大额财产系子女个人财产而非家庭共同财产的,应当举证证明该笔大额财产的来源,即应当证明该笔大额财产是未成年人因奖励、报酬、收益、继承、赠予等方式取得的,否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除此之外,如果未成年人账户实际由父母支配控制,且收支去向与父母的生产经营、日常生活活动高度混同的,一般而言也可以认定为家庭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