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孙某生前无儿无女,因病去世后,其侄子拿出一份孙某生前找人代书的遗嘱,要求继承孙某的全部财产。但是因孙某不识字,没有在遗嘱上签名,只是由见证人代签后,孙某按上了手印。请问,遗嘱有效吗?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由此可知,代书遗嘱在具备以下几个要件时才有效:有两个见证人,见证人之一可作为代书人;代书遗嘱应当标明年月日;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均应在遗嘱上签字。孙某的签名并非本人所签,而是由见证人代签,因此,此份代书遗嘱因不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而属无效。孙某的侄子主张继承全部财产的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孙某的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
【律师提示】
法律之所以规定不认可按手印的效力,是因为签名是否伪造可以通过笔迹进行鉴定,从而最大限度地确认遗嘱的真实性。但是按手印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真实性很难被鉴别。因此,在订立遗嘱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因老人年事已高无法书写的,可以采用公证遗嘱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