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即便该电脑是单位的办公电脑,在分配给员工使用后,也将不可避免的存有员工的个人信息或者各种使用痕迹。
员工在工作电脑中填写、不经意留存的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属于员工的隐私,员工在该电脑上使用的软件以及浏览网页产生的记录也属于员工的隐私,特别是微信、QQ、邮箱等通讯工具产生的通讯记录。
虽然该电脑属于公司,但丝毫不影响电脑内存储的信息属于员工的隐私,若上级随意翻看电脑,毫无疑问属于侵犯员工隐私权的行为,若将随意翻看电脑看到的信息扩散传播的,还有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
【律师提醒】
隐私权被侵犯造成的损害后果往往是不可逆的,因此各位不能仅寄希望于他人的自觉和素质,也应当注意细节,尽力保护好自己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