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被人故意伤害算工伤吗?
时间:2021-04-22点击率:934地点:

上班途中被人故意伤害算工伤吗?

【律师解答】

在上班途中受到暴力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此可见,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才能算作工伤,而被他人故意暴力伤害显然不属于交通事故,因此,上下班途中被人故意伤害不能算作工伤。

【律师提醒】

但是,上述问题中,受到他人故意伤害,视伤情鉴定结果不同,索赔方式也不同。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加害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之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轻伤以下,是侵权纠纷,有权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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