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暂没领证)男方父母全款给男方买了一辆20多万的车,且登记在男方名下,日后若是离婚了这算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由此可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是否确立婚姻关系,进而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分配规则,标准在于双方是否到民政局登记结婚,是否已经领取结婚证,而非是否举办婚礼。办婚礼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结婚”,举办婚礼仅为一种民间习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因此,上述问题中,由于双方尚未领证,因此双方尚未确立婚姻关系,双方之间的财产如何分配问题也不受《婚姻法》的约束。即便双方已经举办婚礼,但是,按照女方口中的“婚后”,男方父母全款给男方买了一辆20多万的车,且登记在男方名下,日后若是离婚算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这也提醒大家,对于结婚的概念应当跳出固有思维的误区,法律上结婚的时间点仅仅为双方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一个时间点,而不能将双方举办婚礼作为合法夫妻的时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