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某金融公司目前已经资不抵债,那么如果没有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的前提下,公司自己能申请吗?
第一、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及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债务人有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也就是说,在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法律允许公司自行向法院进行破产申请。
第二、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五)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