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实际施工人,工程被违法分包,现在欠我们钱,我们怎么办?
违法分包的情形主要为,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将主体工程分包;分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二次分包的情形;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当上述情形发生后,分包会被认定为违法分包,此时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但是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实际施工人的权利。实际施工人有权起诉违法分包人,也有权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起诉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款项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这对于维护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三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违法分包对于发包人而言,风险较大,建议在实务中尽量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作为实际施工人,在拖欠款项的事件发生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求发包人以及违法分包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