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双重继承继父与生父遗产?
继子女与继父母父母子女关系的成立,并不会影响继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即,继子女与生父母和继父母之间均成立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此时,如果生父母去世的,子女依旧有权继承生父母的财产。但是,是否能够继承继父的财产,是存在条件限制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由此可见,判断继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继父母的财产的关键在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已经形成了扶养关系。也就是说,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则可以认定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此时,继子女有权同婚生子女一样,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在实务中,判断双方是否形成扶养关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衡量。第一:在经济上的相互照料。继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尽到了主要的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而成年子女对继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第二:精神层面的相互照料。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持续、稳定的生活在一起,成年子女经常性陪伴、看望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