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财产可以继承不意味着可以继承账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据此,虚拟财产等新型财产也属于遗产范畴,可由继承人继承。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社交账号、游戏账号等账户。
举个例子,就QQ号来说:
1、QQ号钱包中的余额。QQ钱包里的余额即便在民法典生效之前也属于可以继承的遗产,继承人可以要求继承。
2、QQ号账户中的QQ币。QQ号账户中的QQ币属于虚拟财产,有独立性和一定的可流动性,故而在《民法典》生效后,继承人可以依法要求继承。
这样看,似乎继承人有权要求腾讯公司告知密码并移交QQ号,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QQ号的使用权不仅涉及到对账号内钱包余额以及QQ币的支配,还涉及到QQ号主人的隐私,QQ号的聊天记录以及空间内存储的信息都涉及到QQ号主人的隐私,即便主人离世,其隐私依然受法律保护,故QQ号不能直接继承。
继承遗产是继承人的权利,但也应当考虑到被继承人的权益,即便被继承人已经死亡,也不得侵犯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