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物业公司,有位业主拖欠我们公司的物业费长达五年了。用什么途径能追回来?
针对上述案例,最大风险就是追索物业费的诉讼时效是否已经经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追索物业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事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也就是说,如果物业公司通过诉讼途径追索物业费,则应当确保,在业主拖欠物业费的三年时间内提起诉讼。否则,可以认定物业公司明显怠于行使权利,如果对方在庭审时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则物业公司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也就是说,三年之前的物业费无法追回。结合上述网友提问,如果业主拖欠了五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只能追回三年的物业费,有两年的诉讼费将无法追回。
但是,如果物业公司在庭审时能够举证证明,曾经在拖欠物业费的五年期间,向业主发出过《催告函》、《律师函》等催收物业费的凭证,则诉讼时效发生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重新起算三年的诉讼时效。也就是说,上述案例中的物业公司有希望追回五年的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