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收,租赁合同何去何从?
时间:2020-11-19点击率:6725地点:

【网友提问】

我和某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30年,十几年来我在这块土地上建造了厂房,并开设了公司,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房租我也一直按期缴纳。但是最近村委会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因为土地被国家划入了征收范围,我能拒绝解除吗?


【律师解答】

首先,您与村委会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那么土地被国家划入征收范围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呢?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您在十几年前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十几年后的现在,土地被划入征收范围是村委会所不能预见,更无法避免与克服的。也就是说您与村委会租赁合同再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已经没有,诉争法院后被判决解除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就土地上的建筑,您可以要求村委会进行补偿。


【律师提示】

 不可抗力的发生并非一定会导致合同完全不能履行,可能还会出现部分不能履行的情况,也就是说,合同履行中发生不可抗力的客观情况的,合同关系并不一定会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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