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学区房算开发商违约吗?
开发商在合同中或者广告中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这种约定是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后来发现不是学区房,属于开发商违约。
开发商若在广告中显著、醒目位置标明印有“学区房”字样;在广告、宣传单中有明确具体的“学区房”承诺的;在销售广告、宣传资料中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学区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的,且对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该承诺、允诺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约束力!
后交付房屋与该承诺、允诺不符的,开发商属于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但也要注意,若开发商虽然在广告中宣传该楼盘为学区房,但未有具体承诺,且宣传的学区并不在开发商楼盘的开发规划范围之内,而且购房者也不能证明该学区对于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该广告宣传内容不视为要约,也不会被视为合同的一部分,后发现不属于学区房的,开发商不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