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复员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0-11-18点击率:6584地点:

【网友提问】

我和我老公打算离婚,我老公是军人,离婚后我老公有一笔复员费,这笔费用我能分吗?


【律师解答】

军人转业费,简单来讲,就是现役军人转业时部队发放的补助费用。转业包括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两种安置方式,其中,计划分配转业干部转业费包括生活补助费、安家补助费和离队差旅费。自主择业转业干部转业费包括生活补助费、安家补助费、离队差旅费和自主择业补助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中“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复原费(自主择业费)总额÷(70—入伍时年龄)×结婚年限=夫妻共同财产份额。


【律师提醒】

 在离婚时,很多当事人对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其实是不清楚的,甚至可以说,掌握的不太全面。在这种时候,很容易被懂法律的对方钻了空子,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不清楚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在谈判前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从而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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