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书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
时间:2020-11-09点击率:6530地点:

【网友提问】

我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和分期付款申请签约承诺书,且向开发商支付了24万元的购房款。半个月后我因后悔未到场完成网签,能要求开发商退还24万吗?


【律师解答】

    这实际取决于您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中的记载和约定事项。若认购书中已经对于房屋的基本情况(户型、面积、朝向等)、房屋的交付日期、价款的支付方式、购房的总金额进行了约定,加上您已实际支付了部分的房款并且与开发商还签订了分期付款申请签约承诺书,很有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您与开发商实际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即使您并未到场完成网签。您因自己的个人原因要求退款属于违约,开发商可以拒绝退还并且要求您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剩余价款。


【律师提示】

    商品房的认购书或者意向书一般是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如果预售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的,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订立的,是违约行为,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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