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入职的时候,为了符合单位关于年龄的要求,所以我在档案里填写的年龄比身份证上的年龄小两岁。那么,如果办理退休,是以我身份证上的年龄为准还是以档案的年龄为准呢?
日常生活中,类似的问题也比较频发,基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存在档案里记载的年龄大于或者小于身份证上记载的年龄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在办理退休时到底应该以哪个年龄为准呢?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中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根据上述规定,认定是否达到退休年龄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如果个人的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年月日与个人职工档案一致,退休年龄以该出生年月日为准,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单位人事部门提出退休申请,单位再向当地的人社提出退休的申请。
第二: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在身份证记载的出生年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自己去当地的人社部门提出退休的申请。
第三:个人的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年月日与个人职工档案不一致的,则以职工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这一般包括两种情况。情况一是如果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大于自己身份证记载的出生年月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情况二是如果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小于身份证出生年月,需要延迟退休。这种情况下需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无法领取退休金。
日常生活中,出现上述第三种情况的多以近年来需要办理退休的劳动者居多。同时也提醒大家,不要随意更改自己档案里的出生年月日,否则这种情况发生时一般是没有办法改变的,因此在填写档案信息时应当如实填报,以防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