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中途甩掉醉酒乘客,猝死谁担责?
时间:2020-10-20点击率:6574地点:

【网友提问】

我最近看到一则消息,某日深夜凌晨,一个出租车司机接到一名醉酒的乘客,因为该乘客未明确说明目的地,并且也没有办法支付乘车费用,因此该出租车司机在一个路口,让该乘客下车。在下车过程中二人发生争执,后出租车司机乘车离开。路人报警时,乘客已经死亡,后果谁负责?


【律师解答】

经过司法鉴定,乘客死系因急性心脏病发,司机与乘客的撕扯行为也是诱发其心脏病发的重要因素。因此,乘客死亡与司机的行为有一定关系。除此之外,司机作为出租车司机,在乘客搭乘其出租车时,双方之间已经成立出租汽车运输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之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出租车与乘客形成的合同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虽然乘客系醉酒状态,在乘车后也未向出租车司机指明目的地,但是出租车司机明知乘客当时处于醉酒状态,能够预见也应当预见到,在深夜将乘客拖出车内,乘客可能处于无人看管状态时的危险情形,但是其放任这种损害后果的发生,可以看出,在主观上有明显过错,其行为亦不当。因此,对于乘客的死亡结果,出租车司机负有30%-50%的责任。


【律师提醒】

 作为广大乘客而言,应当杜绝在深夜饮酒后独自回家。在这个案例中,死亡结果已经不可逆。亲属可能得到一笔赔偿,但是,经济方面的补偿不足以弥补其精神伤害,因此,为了自己的安全以及家人的幸福,在外应酬或者饮酒时应当时刻保持清醒。对于出租车司机而言,在遇到类似情形时应当尽到起码的注意义务,如果无法与乘客进行沟通,也无法与其家人取得联系的,可以将乘客送至公安机关交由警察联系其家人或者进行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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