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识严重缺失的后果
时间:2020-10-09点击率:6378地点:

【网友提问】

河南邓州一名男子在餐馆点了一盘花生、一瓶白酒,吃完后开着叉车扬长而去。民警将男子拦下,发现其涉嫌醉驾。恰好又有车主报警称,自家叉车丢了。民警一查,正是男子开的这辆车。


【律师解答】

一、男子在餐馆中消费了一盘花生和一瓶白酒未结账,该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强拿硬要”,将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男子驾驶的叉车属于机动车,且其涉嫌醉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还同时触犯了《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

三、男子自行开走他人所有的叉车,还构成盗窃罪。二手市场中的二手叉车价格一般为1.5万——5万之内,具体价值有待公安机关进行评估后才能确定。根据河南省发布的《关于我省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属刑法第24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盗窃数额5万元以上的,属“数额巨大”,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男子的行为既构成盗窃罪,也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数罪并罚。


【律师提醒】

发生行政违法行为和犯罪竞合时,一般情况下遵循刑法处罚优先的原则,行政机关不会再进行行政处罚。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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