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儿们注意了!赠与这么做才有意义!
时间:2020-10-09点击率:6611地点:

【网友提问】

婚前我男朋友答应给我一套房子还有一些首饰,说这不是彩礼,是他赠与我的,我应该注意什么?


【律师解答】

结婚前,恋人之间存在一些财产的互赠行为较为普遍。这种赠与行为有别于彩礼,不以结婚为生效要件,也不以女方的索取为前提条件,单纯系男方出于自愿,向另一半给付财物,以表达其对女方深深的爱意。这种财产转移的所有方式系婚前赠与。赠与系无偿转移财产的行为,法律后果是财产所有权从男方转移至女方,赠与行为完成后,男方无权再将已经赠与女方的房产要回。

那么,作为受赠人,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赠与的标的物系动产的,受赠人拿到该标的物后赠与才生效。如果男方承诺给女方一定的财物的,单凭其口头承诺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只有男方实实在在地把标的物交付至女方手上才能够被视为赠与发生法律效力。否则,单凭赠与的口头承诺没有任何意义,不会发生任何法律后果!

第二:赠与的标的物系不动产的。日常生活中,有些赠与人在承诺给赠与对方房产后,通常会把房子的钥匙、房产证、水电费卡以及缴费记录移交给女方,但是,需要特别提醒女孩注意的是,不动产以及汽车等特殊动产的赠与必须以房产登记为生效要件,没有经过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的赠与仅仅是一个美丽的承诺,赠与人有权随时撤销,这样的赠与没有任何保证,也没有任何意义。

第三:恋人间的赠与与彩礼不同。彩礼的给付基于日常风俗习惯,是为了缔结婚姻必须给付的财物,是被动给付。而财产赠与系男方对女方感情的一种表达,是主动给付。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但是一旦被认定为赠与,则无需返还。


【律师提醒】

热恋中的男女,一方为博得另一方的欢心自愿将自己享有财产给付给对方的,如果能够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被认定为赠与的,那么财产的所有权将转化为一方所有。此时,即便双方结婚,也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因此,建议作出赠与决定的赠与人慎重考虑,慎重作出赠与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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