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一名女子见他人电动车钥匙没拔便骑走了,随后报警表示自己捡到钥匙把车开走,车主说她偷怎么办?女子被抓后称,自己电动车曾也被他人多次偷盗,所以就想试拿一次。
该女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需要看该辆电动车的具体价值,一般来说,二手市场上的电动车价格为300—700元不等。若最后该女子所盗窃的这辆电动车经鉴定价值超过1500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一千五百元以上),那么女子的行为属于构成盗窃罪,否则就不是犯罪。但是需承担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普通的小偷小摸行为不会构成盗窃罪,因为盗窃者的小偷小摸客观上盗窃的财物并非数额较大的财物,主观上也没有侵害数额较大财物的想法。但是多次小偷小摸的行为的财物价值累积后可能会构成一次治安管理处罚,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将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