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把大额财产给女方,债权人能撤销吗?
时间:2020-09-25点击率:6544地点:

【网友提问】

前两年,我借给了一个朋友150万,最近我才发现,他和他老婆离婚了,离婚的时候他把所有的财产都转给了他老婆,他净身出户。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如果债务人确实在与老婆签订《离婚协议》时,将所有财产或绝大部分的财产转移给老婆,二人的行为显属恶意串通,通过离婚并且签订《离婚协议》的方式将财产转移,意图形成债务人无履行债务能力的假象,以逃避债务。这不仅对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也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债权人有权提起撤销权之诉,请求依法撤销债务人与女方在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恶意处分其财产侵犯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发生于债权成立之后。


在本案中,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并生效于债务人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次,债务人与女方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处分的约定,严重侵犯了债权人的利益。且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约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债权人有权提起诉讼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约定。


【律师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债务人通过“假离婚”等方式恶意转移个人财产,营造出没有还款能力的假象,让债权人无法追回本金。但是,这种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方式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债权人在了解类似行为发生后应当在一年内提起诉讼,最晚也应该在该行为发生后五年内提起诉讼,否则,一旦时间经过,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不再受到法律保护,最终将陷入无法追回款项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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